郑毓秀是广东人,按今天的地理位置来看,她生于深圳宝安,那是1891年。
祖父是出名的生意人郑姚,在香港发迹,生意遍布京津两地。
父亲是清廷户部的官员,长期在北京供职。
母亲出生书香门第,把所有心力都投注在郑毓秀身上,想把她培养成一个三从四德的淑女。
那个年代的淑女不好当,不到十岁就要缠足,再晚了脚长大了可就不好控制了。
郑毓秀六岁时,郑母说:“你听话,要缠足。哪个好人家的闺女不缠足?”
郑毓秀说:“我就不!”
母亲看得开,祖母看不开,她九岁时,眼看脚就要控制不住了,祖母又一次把她绑起来缠足。
郑毓秀宁死反抗:“我不缠足,我嫁不出去也不缠足,你们再逼我,我就要梳起不嫁了。”边喊边滚在地上撒泼打滚。
祖母骂也骂了,打也打了,绑都把她绑了,还是拗不过姑娘死活不肯,只能随她。
▲ 前排右三郑毓秀
人说三岁看老,不知真假。
但郑毓秀的彪悍人生至少是从十三岁就开始了。
郑毓秀生在19世纪末,那时,婚姻大事都是父母说了算。
比郑毓秀大10岁的鲁迅,家里老母亲说要娶朱安,他也没办法反抗,朱安,作为女人更是不敢说不。
一辈子就死守着一个被分配的男人,是那个时代女人的命运。
郑毓秀家里也给她分配了男人,一个两广总督的儿子,郑父还明确说了:16岁就要嫁过去。
但郑毓秀不想要被分配的婚姻,她跟母亲说“不”,跟父亲说“不”,双亲都说“不能够啊”。
她思来想去,这件事只要那个没见过面的未婚夫同意不要,谁都没办法勉强。
说干就干,郑毓秀写信给未婚夫。
那个两广总督之子也很通情达理,非但说服了自己的父母解除婚约,也说服了郑毓秀的父母。
那年,她只有13岁。
事情这么一闹,郑毓秀觉得在家呆着,整天被父母叨叨也没意思,背着行囊离家出走,从广州来到天津,进了崇实女塾。
这一趟,帮郑毓秀打开了第一扇见识的大门,学习了中国语言、历史、地理、算术等知识。
“当你知道要去哪里时,全世界都为你让路。”这句话放在郑毓秀身上,就应该是当你足够坚定,足够彪悍,没什么是别人阻挡得了的。
郑毓秀在求学过程中受到孙中山思想的熏陶,更加坚信:要想救国救民,只有走反清的道路。
1908年,17岁的郑毓秀担任情报员,利用父亲在清廷为官、邮件无需检查的便利条件,开展革命工作。
当时,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先后死去,清廷为了挽救覆亡的命运,又任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,镇压革命党人。
郑毓秀成为刺杀袁世凯行动的关键角色。
原本计划在1912年1月16日早晨,在袁世凯从家到元帅府的必经路上行刺,所有的人员都各就各位,就等袁世凯出来送死。
但郑毓秀在凌晨突然接到通知:放弃刺杀袁世凯,因为南北议和的真正阻力不是他,而是良弼。
郑毓秀飞快跑到埋伏现场通知大家放弃计划,但已经晚了,刺杀行动已经开始,现场惊慌、惨叫、混乱、逃散。
为了掩护其他同伴,郑毓秀掏出手枪,向天放了两枪,又朝袁世凯的马车开了一枪,马当场就倒下。
她把枪转向袁世凯,却因为没受过专业军事训练,还没开枪就被扳机夹伤,她顺势抛枪,故意靠近警察,大喊:“岂有此理!你们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干出这种事情!”
大家还在混乱之中,她却已经乘黄包车离开了现场。
虽然刺杀未遂,却把袁世凯吓得半死。
然后郑毓秀又加入了刺杀良弼的暗杀行动。
良弼是军人出身,早年便留学日本士官学校,是晚清时期清廷军队领袖之一。良弼走到哪里都有一群得力干将跟着,要近距离刺杀他很困难。
于是郑毓秀他们决定采用炸弹炸死良弼,这样他身边的人想替他挡子弹都是徒劳。
由于这次暗杀行动计划周密,最终,良弼于1912年1月29日被炸死。
真正有魅力的女人,身体里一定住着一个男人。
郑毓秀,离经叛道,不符合那个时代大家闺秀的标准,却活出了她自己。
▲ 郑毓秀(前排左2)与蒋介石(前排左1),胡汉民(前排右2)等人的合影
1914年,袁世凯追杀郑毓秀,郑毓秀被迫逃到法国,考入索邦大学(后更名为巴黎大学)攻读法学专业。
1919年1月,巴黎和会在凡尔赛宫召开,大会决议将原来德国强占的山东半岛划归日本所有。
消息传开,在法华人纷纷吐槽,郑毓秀也觉得这个和会丧权辱国。
正在法国留学的郑毓秀被推举为代表,前去和陆征祥谈判。
关键时刻,郑毓秀急中生智,从花园里折了一支玫瑰枝,见到陆征祥之后,她用衣袖顶住他的胸部,威胁他:“你要签字,我这支枪可是不会放过你!”
陆正祥当场吓得脚颤,没有在和约上签字,中国政府保留了收回山东的权利。
而郑毓秀以玫瑰为枪的事迹也传遍在法华人圈,连巴黎报纸都惊叹:“郑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!”
有人说郑毓秀是铿锵玫瑰,看上去弱不禁风,实际上玫瑰带刺而且有自己的精气神,确实如此。
郑毓秀给人的感觉是极具冲击力的,举枪行刺袁世凯,密谋炸死良弼,用玫瑰花阻止巴黎和会,这个女人粗野、英勇、不怕死、彪悍。
但这样一个狂野的女人,也能静下心来好好读书。
1917年到1924年,郑毓秀在巴黎大学硕博连读,1924年,郑毓秀成为首位获得巴黎大学博士学位的女子,同时回国从事律师职业。
根据1915年司法部颁布的章程:律师应为中共民国之满二十岁以上之男子。
郑毓秀又成为第一吃螃蟹的女人。
她接收的第一宗案件是孟小冬和梅兰芳的离婚案。
▲ 孟小冬与梅兰芳合影照片
当时,跟郑毓秀合作这宗官司的律师叫魏道明,是她在法国留学时就认识的朋友。
魏道明比郑毓秀小十岁,比她还早两年学成回国。
两个志同道合的故人重逢,一起绞尽脑汁为孟小冬争取离婚的有利条件。
最终,梅兰芳以4万元平息了这场官司。
孟小冬和梅兰芳说再见,郑毓秀和魏道明却擦出火花,谈起了办公室恋爱。
1927年,算是郑毓秀事业和爱情双丰收的一年。
这一年,她和魏道明结婚,这对法律拍档在上海法租界开设了一个律师所,大大扩宽了业务范围。
郑魏的律所从一开就爆满,打官司的人都要排队,连上海滩的老大杜月笙都郑毓秀赞叹不已。
据说,请郑毓秀出马,诉讼费动辄以万元计算,一宗房屋拆迁案,郑毓秀拿到的费用,相当于上海大赛马的一个头等奖。
▲ 魏道明及其夫人郑毓秀合影照片
郑毓秀大魏道明足足十岁,在那个男尊女卑、遵循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的年代里,她13岁大胆休夫,33岁果敢姐弟恋,真正遵循内心活出了自我。
郑毓秀身上有这样一股彪悍劲儿,这种彪悍劲儿有时候是为革命冲锋陷阵、不怕死的激情,有时候是竭尽全力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的坚韧。
做什么,都要做到极致,这是郑氏彪悍。
1929年1月,郑毓秀和傅秉常等人组成民法起草委员会。
郑毓秀浏览了大量的欧美相关法律,汲取各国法律之精华,并结合中国国情,草拟了这部民法典。
她本着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“人生而自由平等”的理念,起草了众多保护女性权利的法案:
规定女子与男子同享平等的继承权;
承认成年女子有权签订或废止婚姻契约;
已婚妇女有权保留自己的姓氏,不冠夫姓等。
在中国妇女解放史上,这部《民法》草案,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”。
郑毓秀一辈子不接受男尊女卑。
男人能参加革命,女人也能,男人能读大学读博士,女人也能,男人能主动追求爱情,女人也能。
她一辈子知行合一,过得畅快,也把这样的彪悍精神写进民法里,让更多的女性可以从这里开始,拆开裹小脚的布,解放女人依附于男人的思想。
▲ 1943年2月华盛顿,郑毓秀(左二)作为驻美大使魏道明夫人出席酒会
彪悍的人从来不管别人的进度,只过自定义人生。
在别的女子听话结婚时,她在休夫,在别的女子享受安逸少妇日子时,她在法国读博士,在别的女子乖乖在家洗衣做饭时,她在开律师事务所。
不按常理出牌,却照样打好人生这副牌。
郑毓秀只活了69岁,却活出了普通人生几倍的长度。
她是女侠,快意恩仇;她是刺客,玫瑰当枪;她是律师,依法怼人。
她是中国第一位女博士,她是第一地方法院女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,她也是第一位女外交特使。
恐怕她也是民国第一个休夫的女童,第一个谈姐弟恋的律师……
无比彪悍,无比精彩,只因为她不怕不一样,毫无逻辑的人生,却每一步都活出自己。
来源:网络 | 编辑:阿目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